梅毒潜伏期久吗

2020-07-14

梅毒潜伏期久吗:
  梅毒的潜伏期很短,但是具体也需要依据梅毒患者个人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梅毒潜伏期是指梅毒螺旋体感染人体后,人体特异性的免疫组织产生的抗体量比较小,或者识别率特异性不高的状态。这种状态一般在梅毒感染人体最初的四周内容易出现,需要指出的是其梅毒螺旋体感染人体后,一般情况下人体可以出现抗体阳性的状态,因为在潜伏期抗体阳性的检出率比较低,所以临床才规定或者叫俗称梅毒潜伏期。
  梅毒潜伏期一旦明确诊断,是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治疗。首选青霉素进行治疗,青霉素治疗效果不好的,可以选择四环素或者是红霉素类的药物,也可以选择头孢曲松进行治疗。在治疗的过程当中,要加强营养休息好,避免熬夜劳累,定期的复查。治疗期间要禁止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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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初期症状

相信大家在生活中听过不少关于梅毒疾病的相关知识,但真正提到这个病的症状时大家并不是十分了解,这个病主要是由于病毒感染所致的,各个时期的梅毒的症状也会有所不同的,那么,梅毒初期的症状有哪些呢?

潜伏梅毒(隐性梅毒)梅毒未经治疗或用药剂量不足,无临床症状,血清反应阳性,脑脊液正常,称为潜伏梅毒。病期2年内为早期潜伏梅毒,超过2年以上为潜伏梅毒。

一期梅毒发生于不洁性生活后2~3周,大都发生于生殖器部位,男性在阴茎包皮、冠状沟、系带,硬下疳直径1~2厘米,圆形或椭圆形,稍高出皮面,表面轻度糜烂或浅溃疡,少许分泌物,呈肉红色或暗红色,不痛不痒,触诊时有软骨样硬度。一般单发,也可多发。腹股沟淋巴结或患病邻近部淋巴结可肿大,常为数个,大小不等,质硬,不粘连,不破溃,无痛感。

二期梅毒一般发生在感染后8~12周,早期症状有流感样综合征及全身淋巴结肿大。皮疹为多形态,包括斑疹、丘疹、鳞屑性皮疹、脓疱疹等。常泛发对称,掌跖易见暗红斑及脱屑性斑丘疹,外阴及肛周皮疹多为湿丘疹及扁平湿疣,不痛不痒,头部可出现虫蚀样脱发。二期复发梅毒皮损局限,数目较少,尚可见环形皮疹,口腔可发生粘膜斑,全身可出现轻微不适及浅表淋巴结肿大。

三期梅毒又称为晚期梅毒,有一期或二期梅毒史,病期在2年以上。表现为结节性皮疹及近关节结节,皮肤、粘膜、骨骼树胶样肿,消化系统多是以肝梅毒多见,心血管系统受累以单纯性主动脉炎、主动脉瓣膜闭锁不全和主动脉瘤多见,神经系统受累以梅毒性脑膜炎、脊髓痨和麻痹性痴呆多见。

以上就是关于梅毒初期的症状主要有哪些的介绍,希望通过对于了解这些病因,能得到更加针对性的治疗。并且患者在进治疗的时候也要调整好心态,同时要辅助饮食的调理,能让男性患者更早的摆脱疾病。

隐性梅毒的危害是什么

性病属于比较严重的一种疾病,这样的疾病一旦发作不仅不容易根治,危害性也是非常大的,还会导致生育受到影响,但是很多人对这种疾病存在侥幸的心理,觉得自己不会接触到这样的疾病,这是不对的,而隐性梅毒就是性病的一种,那么隐性梅毒的危害是什么呢?

隐性梅毒是由苍白螺旋体即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性传播疾病。可以侵犯皮肤、粘膜及其他多种组织器官,可有多种多样的临床表现,病程中有时呈无症状的潜伏状态,那么隐性梅毒危害都有哪些呢?
  梅毒病人是唯一的传染源。性接触传染占95%。主要通过夫妻生活由破损处传染,梅毒螺旋体大量存在于皮肤粘膜损害表面,也见于唾液、乳汁、精液、尿液中。病原体可以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而发生胎传梅毒。
  感染后病程在2年以内者为早期潜伏梅毒,在2年以上者则为晚期潜伏梅毒。早期潜伏梅毒仍有传染性,至潜伏晚期其传染性消失,但对于孕妇,患者的梅毒螺旋体仍可以通过胎盘传给胎儿。隐性梅毒不经治疗,30%的患者将发生晚期梅毒。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性传播性疾病。
  其发病主要通过性接触。其他的传播途径为患梅毒之孕妇通过胎盘传给胎儿、输入梅毒病人的血液、与梅毒病人接吻、共用剃刀、毛巾及餐具等。
  未经治疗的病人在感染一年内最具传染性,随病期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病期超过4年者,通过性接触无传染性。亦可通过干燥的皮肤和完整的粘膜而侵入。
  由于隐性梅毒没有机体的症状特征,因此如有怀疑自己感染上梅毒,但是并没有任何症状特征表现出来的朋友,一定要到医院进行检测,以便于及时发现是否患有隐性梅毒,才能及早治疗。

妊娠合并梅毒的病因是什么

梅毒是一种具有传染性的疾病,这种疾病的出现比较广泛,不仅仅是普通人会患上这种疾病,女性在孕期抵抗能力下降,也有可能会在接触到这些病毒后导致发病,当然在孕期患上了梅毒危害性会更大一些,这样的情况叫做妊娠合并梅毒,那么这种疾病的原因是什么呢?

 妊娠合并梅毒是什么
  梅毒是由苍白密螺旋体感染引起的慢性全身性性传播疾病,发生在妊娠期的梅毒叫妊娠梅毒,既可以是患者怀孕前形成,也可以是孕妇在妊娠期间感染所致。根据其病程分为早期梅毒与晚期梅毒。早期梅毒指病程在两年以内,包括一期梅毒(硬下疳);二期梅毒;早期潜伏梅毒。分期有助于指导治疗和追踪。根据其传播途径不同,分为后天梅毒与先天梅毒。
  妊娠合并梅毒的原因
  1、不洁性生活。不洁性交是感染梅毒的主要原因,梅毒几乎都是由性交接触引起。梅毒患者是传染源,传播性强、感染率高,通常在感染后7-60天发病。
  2、自身免疫力低下。主要是指非性接触传染。主要是接触梅毒患者的分泌物或被污染的用具,如沾有分泌物的毛巾、脚布脚盆、衣被,甚至于厕所的马桶圈等,均可传染。
  3、外伤感染。梅毒病菌可经皮肤或黏膜上的小小破裂伤口侵入体内,潜伏数日,病菌繁殖到足够的数目便开始发病。因此,要谨慎对待破裂的伤口。
  4、通过母体传播。患有梅毒的准妈妈可以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多发生在妊娠4个月以后,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
  以上就是介绍有关妊娠合并梅毒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了。另外需要大家注意的是,没有经过治疗的患者,在感染后1年内最具有传染性,随病期延长,传染性逐渐减弱,病期超过4年者基本没有传染性,偶尔可以经过接触污染衣物等间接感染。

梅毒是什么

健康对于我们来说是最重要的,但是在生活中由于接触到的病菌太多,难免会有疏忽导致疾病出现的时候,其中梅毒就算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疾病,患了这种疾病对健康的影响很大,那么到底梅毒是什么疾病呢?

梅毒在全世界流行,据WHO估计,全球每年约有1200万新发病例,主要集中在南亚、东南亚和次撒哈拉非洲。近年来梅毒在我国增长迅速,已成为报告病例数最多的性病。所报告的梅毒中,潜伏梅毒占多数,一、二期梅毒也较为常见,先天梅毒报告病例数也在增加。
  梅毒患者的皮肤、黏膜中含梅毒螺旋体,未患病者在与梅毒患者的性接触中,皮肤或黏膜若有细微破损则可得病。极少数可通过输血或途径传染。获得性梅毒(后天)早期梅毒病人是传染源,95%以上是通过危险的或无保护的性行为传染,少数通过接亲吻、输血、污染的衣物等传染。胎传梅毒由患梅毒的孕妇传染,如果一、二期和早期潜伏梅毒的孕妇,传染给胎儿的几率相当高。
  1.传染源
  梅毒是人类独有的疾病,显性和隐性梅毒患者是传染源,感染梅毒的人的皮损及其分泌物、血液中含有梅毒螺旋体。感染后的头2年最具传染性,而在4年后性传播的传染性大为下降。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早期梅毒的孕妇传染给胎儿的危险性很大。
  2.传播途径
  性接触是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占95%以上。感染梅毒的早期传染性最强。随着病期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一般认为感染后4年以上性接触的传染性十分微弱。
  患有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可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一般认为孕妇梅毒病期越早,对胎儿感染的机会越大。孕妇即使患有无症状的隐性梅毒还具有传染性。

梅毒的治疗方案

(1)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及病程 < 2年的隐性梅毒)推荐方案:普鲁卡因青霉素G 80万U/d,肌内注射,连续15 d;或苄星青霉素240万U,分为双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2次。替代方案:头孢曲松0.5 ~ 1 g,每日1次,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连续10 d。对青霉素过敏用以下药物:多西环素100 mg,每日2次,连服15 d;或盐酸四环素500 mg,每日4次,连服15 d(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晚期梅毒(三期皮肤、黏膜、骨梅毒,晚期隐性梅毒或不能确定病期的隐性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推荐方案: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d,肌内注射,连续20 d为1个疗程,也可考虑给第2个疗程,疗程间停药2周;或苄星青霉素240万U,分为双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3次。对青霉素过敏用以下药物:多西环素100 mg,每日2次,连服30 d;或盐酸四环素500 mg,每日4次,连服30 d(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心血管梅毒推荐方案:如有心力衰竭,首先治疗心力衰竭,待心功能可代偿时,注射青霉素,需从小剂量开始以避免发生吉海反应,造成病情加剧或死亡。水剂青霉素G,第1天10万U,1次肌内注射;第2天10万U,每日2次肌内注射;第3天20万U,每日2次肌内注射;自第4天起按下列方案治疗: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d,肌内注射,连续20 d为1个疗程,共2个疗程(或更多),疗程间停药2周;或苄星青霉素240万U,分为双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3次。对青霉素过敏者用以下药物:多西环素100 mg,每日2次,连服30 d;或盐酸四环素500 mg,每日4次,连服30 d(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4)神经梅毒、眼梅毒推荐方案:水剂青霉素G 1 800万~ 2 400万U静脉滴注(300万~ 400万U,每4小时1次),连续10 ~ 14 d。必要时,继以苄星青霉素G 240万U,每周1次肌内注射,共3次。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240万U/d,1次肌内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 g,每日4次,共10 ~ 14 d。必要时,继以苄星青霉素G 240万U,每周1次肌内注射,共3次。替代方案:头孢曲松2 g,每日1次静脉给药,连续10 ~ 14 d。对青霉素过敏者用以下药物:多西环素100 mg,每日2次,连服30 d;或盐酸四环素500 mg,每日4次,连服30 d(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5)早期胎传梅毒(< 2岁)推荐方案: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10万~ 15万U·kg-1·d-1,出生后7 d以内的新生儿,以每次5万U/kg,静脉滴注每12小时1次,以后每8小时1次,直至总疗程10 ~ 14 d。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5万U·kg-1·d-1,肌内注射,每日1次,10 ~ 14 d。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5万U/kg,1次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对青霉素过敏者,尚无使用其他治疗方案有效的证据,可试用红霉素治疗。

(6)晚期胎传梅毒(> 2岁)推荐方案:水剂青霉素G,15万U·kg-1·d-1,分次静脉滴注,连续10 ~ 14 d,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肌内注射,连续10 d为1个疗程(对较大儿童的青霉素用量,不应超过成人同期患者的治疗量)。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5万U/kg,1次分两侧臀肌注射。替代方案:对青霉素过敏者,既往用过头孢类抗生素而无过敏者在严密观察下可选择:头孢曲松250 mg,每日1次,肌内注射,连续10 ~ 14 d。< 8岁儿童禁用四环素。

(7)妊娠期梅毒:在妊娠期新确诊患梅毒的孕妇应按相应梅毒分期治疗。治疗原则与非妊娠患者相同,但禁用四环素、多西环素,治疗后每月作一次定量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观察有无复发及再感染。推荐对妊娠期梅毒患者在妊娠早3个月和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1个疗程的抗梅毒治疗。

对青霉素和头孢类药物过敏者,由于妊娠期和哺乳期不能应用四环素类药物,可试用大环内酯类药物替代:红霉素500 mg,每日4次,早期梅毒连服15 d;晚期梅毒和不明病期梅毒连服30 d。红霉素治疗梅毒的疗效差,在治疗后应加强临床和血清学随访。在停止哺乳后,要用多西环素复治。

(8)梅毒患者合并HIV感染的处理:

①所有HIV感染者应作梅毒血清学筛查;所有梅毒患者应作HIV抗体筛查;

②常规的梅毒血清学检查无法确定诊断时,可取皮损活检,作免疫荧光染色或银染色找梅毒螺旋体;

③所有梅毒患者,凡合并HIV感染者,应考虑作腰椎穿刺检查脑脊液以排除神经梅毒;

④梅毒患者合并HIV感染是否要加大剂量或疗程治疗梅毒仍不明确,对一期、二期及隐性梅毒建议检查脑脊液以排除神经梅毒,若不能实现,则建议用神经梅毒治疗方案来进行治疗;

⑤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及定期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