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传染途径是什么

2020-07-14

梅毒传染途径是什么:
  梅毒是一种常见的性病,临床上梅毒的传播途径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传播途径就是经性传播,其次,血液途径传播:即不小心接触到了梅毒患者的血液,并且患者的螺旋体含量一般比较高,进入了破损的机体内部,可以诱发梅毒,但改种情况一般发生的比例比较少。有时候可能会在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在工作中会不小心会把梅毒患者的器具扎到自己,比如针刺伤等等生活中相对比较少见;
  母婴传播:母婴传播在近些年来也逐渐增加,胎儿在母体内部即感染了梅毒螺旋体,或新生儿和母亲的亲密接触、哺乳等,也能够导致新生儿发生梅毒。还有一些间接接触,比如接触了梅毒患者污染的一些器具,牙刷、牙具、剃须刀、便器等,也能够传染上梅毒,但这样的方式比较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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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潜伏期是多久呢

梅毒是我们生活中性病的一种类型,虽然看似这种疾病离我们很遥远,但是大家也不要存在侥幸的心理,因为这种疾病的病毒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很难做好预防,只能够是我们在生活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那么,患上了梅毒潜伏期是多久呢?

1、关于梅毒的潜伏期有多久,男性在患有梅毒之后梅毒潜伏期一般是两个月左右,梅毒潜伏期一般没有症状。感染梅毒并不会有明显的症状,有时皮肤表面出现红点,随着红点的增加和蔓延我们就可以确认为是梅毒,梅毒潜伏期有的时候会更长,有的患者可以达到十年,但这个期间病人的症状不明显,所以也根据个人的体质来判断梅毒的潜伏期。
  2、如果在生活中有包皮过长也可以引发梅毒,因为梅毒是由于细菌滋生导致的,包皮过长引发细菌感染导致梅毒的出现,有的时候也可能是由于不清洁的性交导致,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性交,就应该做好安全措施,带避孕套或者做其他安全措施,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梅毒的发生。
  3、如果患有梅毒就应该及时的检查和治疗,预防梅毒对我们的身体造成一定的影响,梅毒有的时候可能会导致患者生命安全,梅毒的病毒性较强有反复发作的可能性,所以在治疗梅毒期间应该做好个人的调理措施,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病毒的再次发作。
  最后提示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注意保持一个清洁的性交,如果有包皮过长应该及时的切除,这样都可以预防梅毒的发生,日常生活中如果有性交应该做好安全措施,带避孕套可以有效的防止梅毒发生,不要与别人有过亲密的接触,平时要多注意个人卫生,一旦出现梅毒的症状应该及时的检查和治疗,这样有利于控制病情。

患上了梅毒吃什么药

患上了疾病为了方便我们一般会选择药物治疗,而患上了梅毒这种疾病也可以采用药物的方式来治疗,但是这种疾病的出现有很多种不同的类型,所以治疗的药物都是不一样的,因此患上了梅毒我们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治疗,那么,患上了梅毒吃什么药呢?

一、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每次20mg,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每天1200万u,静脉点滴(每4小时200万u),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天120万u,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g,4次/日,共10~14天。必要时再用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连续3周。
  二、妊娠梅毒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天。妊娠初3个月内,注射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注射一疗程。
  2、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每次500mg,4次/日,早期悔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妊娠初3个月与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一个疗程(禁用四环素)。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三、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
  (1)水剂青霉素G,5万u/kg体重,每日分2次静脉点滴,共10~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14天。
  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5万u/kg体重,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2、晚期先天梅毒(2岁以上):
  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为一疗程(不超过成人剂量)。
  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
  先天梅毒对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每日7.5~12.5mg/kg体重,分4次服,连服30天。
  梅毒的病程比较长,治疗起来也就比较困难,再加上它的传染性很强,所以对我们生活的危害极大,在治疗梅毒之前,应该接受专业医生的诊治,在医生的嘱托下采取相应的药物治疗梅毒,不可自己私自服药,以免带来其他严重的后果。

梅毒的治疗方法有哪些

性病是一种危害性很大的疾病,因为这类疾病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对自己的伴侣健康也有很大威胁,并且病情发展很快,严重的还会导致其他并发症的出现,其中梅毒就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性病类型,那么患上了梅毒该如何治疗呢?

梅毒这种疾病在临床上有一定的传染性,并且病程都比较长,对一些女性患者的伤害是比较大的。通常临床上在治疗梅毒时会根据患者病情的具体情况选择最佳的治疗方法,早期主要是进行抗炎对症治疗,对于一期梅毒是完全可以治愈的。对于二期或者三期的患者建议采取中西医结合的方式进行治疗效果会显著一些。
  临床上西医在治疗梅毒这种疾病,首先多是采取抗生素药物进行静脉滴注治疗,当然了,会有一些患者对青霉素过敏,也可以采用其他消炎药物进行治疗,比如红霉素、赐福乐信等药物也有一定的作用。这些药物的使用主要是为了维持血浆的浓度,要求患者经过治疗后,定期进行血清的检查,时间间隔三个月左右,后期可一年来复查一次,直至检查结果恢复正常患者没有症状出现为止。
  目前在治疗梅毒时,主要以抗生素治疗为主,中医作为辅助治疗。中医的主要的作用是提高患者的机体免疫力,促进患者痊愈。中医上多采取清热解毒、祛风散血的药材,像黄连、土茯苓黄芩等中医药材都是比较常用的,具体的药材使用需要经过中医的诊治后进行使用,避免药物使用不当,加重患者的病情。前面小编也说到了,梅毒这种疾病主要是以抗生素治疗为主,所以呢在治疗期间患者一定要谨遵医嘱,进行正确的治疗。如果在治疗期间出现不适要及时告知相应的主治的医生,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理。

梅毒妈妈如果计划怀孕,应该如何做准备

二胎政策放开,好多家庭都面临要孩子的问题。不少女性梅毒患者也有当妈妈的打算。梅毒是由苍白(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性途径传播,临床上可表现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潜伏梅毒和先天梅毒(胎传梅毒)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列为乙类防治管理的病种。那么,梅毒患者可以怀孕吗?需要做什么准备呢?

首先,感染过梅毒的患者,只要经过正规治疗,复查RPR指标已经转阴,或者虽未转阴但维持低滴度较长时间,是可以考虑要孩子的。梅毒感染者都应该接受正规治疗,并且在正规治疗后进行规律随访,即治疗后第一年每隔3个月复查一次,1年后每半年复查一次,连续两年。
  其次,如果计划怀孕,应该在孕前至少1个月做非梅毒螺旋体抗体血清学试验(RPR或TRUST)检测,与之前的结果进行比较。如果非梅毒螺旋体抗体血清学试验由阴性转为阳性,或者滴度升高2个稀释度(如从1:2上升至1:8)以上(这两种情况都属于血清学复发),或者有临床症状复发,均应该重复治疗或延长治疗疗程(治疗2个疗程,期间间隔2周时间)。
  第三,有极少患者会出现正规驱梅治疗后,非梅毒螺旋体抗体滴度下降至一定程度即不再下降的现象,而且长期维持此种状态,我们称之为“血清学固定”。但是应该注意这种情况下,非梅毒螺旋体抗体滴度一般不会超过1:8。就其产生原因,可能是因为药物治疗不彻底或者治疗不正规引起,可以复治一个疗程,必要时进行脑脊液、心血管系统、HIV抗体等检测。如果这些均为阴性而且经过了正规治疗,即使非梅毒螺旋体不为阴性的上述这种情况患者也是可以准备怀孕的。
  第四,孕期如果RPR持续阴性,无需治疗,如果持续阳性,最好重复治疗,可在十月怀胎期间的前三个月内和后三个月内,也就是怀孕0-3月期间和7-10月期间,进行两个疗程长效青霉素治疗,每次三周,每周一次长效青霉素注射。
  第五,不管是否正规抗梅毒治疗,原则上都建议孕期每月检测一次TRUST或RPR。
  第六,生孩子当天,抽取脐带血给孩子做梅毒检测。

梅毒的治疗方案

(1)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及病程 < 2年的隐性梅毒)推荐方案:普鲁卡因青霉素G 80万U/d,肌内注射,连续15 d;或苄星青霉素240万U,分为双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2次。替代方案:头孢曲松0.5 ~ 1 g,每日1次,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连续10 d。对青霉素过敏用以下药物:多西环素100 mg,每日2次,连服15 d;或盐酸四环素500 mg,每日4次,连服15 d(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晚期梅毒(三期皮肤、黏膜、骨梅毒,晚期隐性梅毒或不能确定病期的隐性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推荐方案: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d,肌内注射,连续20 d为1个疗程,也可考虑给第2个疗程,疗程间停药2周;或苄星青霉素240万U,分为双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3次。对青霉素过敏用以下药物:多西环素100 mg,每日2次,连服30 d;或盐酸四环素500 mg,每日4次,连服30 d(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心血管梅毒推荐方案:如有心力衰竭,首先治疗心力衰竭,待心功能可代偿时,注射青霉素,需从小剂量开始以避免发生吉海反应,造成病情加剧或死亡。水剂青霉素G,第1天10万U,1次肌内注射;第2天10万U,每日2次肌内注射;第3天20万U,每日2次肌内注射;自第4天起按下列方案治疗: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d,肌内注射,连续20 d为1个疗程,共2个疗程(或更多),疗程间停药2周;或苄星青霉素240万U,分为双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3次。对青霉素过敏者用以下药物:多西环素100 mg,每日2次,连服30 d;或盐酸四环素500 mg,每日4次,连服30 d(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4)神经梅毒、眼梅毒推荐方案:水剂青霉素G 1 800万~ 2 400万U静脉滴注(300万~ 400万U,每4小时1次),连续10 ~ 14 d。必要时,继以苄星青霉素G 240万U,每周1次肌内注射,共3次。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240万U/d,1次肌内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 g,每日4次,共10 ~ 14 d。必要时,继以苄星青霉素G 240万U,每周1次肌内注射,共3次。替代方案:头孢曲松2 g,每日1次静脉给药,连续10 ~ 14 d。对青霉素过敏者用以下药物:多西环素100 mg,每日2次,连服30 d;或盐酸四环素500 mg,每日4次,连服30 d(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5)早期胎传梅毒(< 2岁)推荐方案: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10万~ 15万U·kg-1·d-1,出生后7 d以内的新生儿,以每次5万U/kg,静脉滴注每12小时1次,以后每8小时1次,直至总疗程10 ~ 14 d。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5万U·kg-1·d-1,肌内注射,每日1次,10 ~ 14 d。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5万U/kg,1次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对青霉素过敏者,尚无使用其他治疗方案有效的证据,可试用红霉素治疗。

(6)晚期胎传梅毒(> 2岁)推荐方案:水剂青霉素G,15万U·kg-1·d-1,分次静脉滴注,连续10 ~ 14 d,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肌内注射,连续10 d为1个疗程(对较大儿童的青霉素用量,不应超过成人同期患者的治疗量)。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5万U/kg,1次分两侧臀肌注射。替代方案:对青霉素过敏者,既往用过头孢类抗生素而无过敏者在严密观察下可选择:头孢曲松250 mg,每日1次,肌内注射,连续10 ~ 14 d。< 8岁儿童禁用四环素。

(7)妊娠期梅毒:在妊娠期新确诊患梅毒的孕妇应按相应梅毒分期治疗。治疗原则与非妊娠患者相同,但禁用四环素、多西环素,治疗后每月作一次定量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观察有无复发及再感染。推荐对妊娠期梅毒患者在妊娠早3个月和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1个疗程的抗梅毒治疗。

对青霉素和头孢类药物过敏者,由于妊娠期和哺乳期不能应用四环素类药物,可试用大环内酯类药物替代:红霉素500 mg,每日4次,早期梅毒连服15 d;晚期梅毒和不明病期梅毒连服30 d。红霉素治疗梅毒的疗效差,在治疗后应加强临床和血清学随访。在停止哺乳后,要用多西环素复治。

(8)梅毒患者合并HIV感染的处理:

①所有HIV感染者应作梅毒血清学筛查;所有梅毒患者应作HIV抗体筛查;

②常规的梅毒血清学检查无法确定诊断时,可取皮损活检,作免疫荧光染色或银染色找梅毒螺旋体;

③所有梅毒患者,凡合并HIV感染者,应考虑作腰椎穿刺检查脑脊液以排除神经梅毒;

④梅毒患者合并HIV感染是否要加大剂量或疗程治疗梅毒仍不明确,对一期、二期及隐性梅毒建议检查脑脊液以排除神经梅毒,若不能实现,则建议用神经梅毒治疗方案来进行治疗;

⑤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及定期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