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会传染给家人吗

2020-07-14

梅毒会传染给家人吗:
  梅毒在一定的情况下是有可能会传染给家人的。因为梅毒的传播方式除了性接触传播之外,也可以通过血制品传播或者是通过母婴垂直传播。
  如果患者已经有梅毒,可以通过性接触的方式传染给患者的伴侣,特别是性伴侣。而如果患者家里人只是妻子或者是丈夫,那么也有可能通过性接触进行传播。当然如果已经确认这种疾病的时候,就尽量避免进行性接触,或者是在性接触时要注意使用安全套。患者还有可能通过其他的器具进行传染,比如共用牙刷,有可能通过牙刷来间接的传染梅毒,也可能是通过其他的密切的接触方式,但是具体的原因是不明确的一种方式进行传播,比如患者有亲密的接触,也可以通过唾液,如果患者有唾液接触到另外健康人的口腔,而对方的口腔正好有破损,也有感染的风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梅毒传染给家人还是有可能的,但是只要注意这些方面的防护,一般是不会得到传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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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上了梅毒吃什么药

患上了疾病为了方便我们一般会选择药物治疗,而患上了梅毒这种疾病也可以采用药物的方式来治疗,但是这种疾病的出现有很多种不同的类型,所以治疗的药物都是不一样的,因此患上了梅毒我们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治疗,那么,患上了梅毒吃什么药呢?

一、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每次20mg,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每天1200万u,静脉点滴(每4小时200万u),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天120万u,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g,4次/日,共10~14天。必要时再用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连续3周。
  二、妊娠梅毒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天。妊娠初3个月内,注射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注射一疗程。
  2、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每次500mg,4次/日,早期悔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妊娠初3个月与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一个疗程(禁用四环素)。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三、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
  (1)水剂青霉素G,5万u/kg体重,每日分2次静脉点滴,共10~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14天。
  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5万u/kg体重,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2、晚期先天梅毒(2岁以上):
  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为一疗程(不超过成人剂量)。
  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
  先天梅毒对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每日7.5~12.5mg/kg体重,分4次服,连服30天。
  梅毒的病程比较长,治疗起来也就比较困难,再加上它的传染性很强,所以对我们生活的危害极大,在治疗梅毒之前,应该接受专业医生的诊治,在医生的嘱托下采取相应的药物治疗梅毒,不可自己私自服药,以免带来其他严重的后果。

梅毒能治好吗

梅毒是一种由病菌感染导致的疾病,由于这种疾病主要是通过性传播引起的,所以称之为性病,除了梅毒,性病的种类还有很多,比如说淋病等,而不管是患上了哪一种性病都需要及时的采取治疗,控制住病情的发展才行,那么,患上了梅毒能治好吗?

梅毒,就是传染性很强的一种性病,早期的患者发病情况一般会在外阴部长些小丘疹,但是无痛不痒,所以很容易被所患者忽视。如果不及时的治疗,梅毒很容易就会转入早期的第二期,此时如果还不及时进行治疗,经过四五年之后便会转入晚期,但是有的人也会长至二三十年后才复发的。
  进入晚期的梅毒,螺旋体会侵犯神经系统从而引起患者的精神异常,并会侵犯心血管造成心脏病等的并发症。麻痹痴呆就是中枢神经梅毒症中的一种症状,这个时候受到损害的是脑实质。患者会出现神经系统受损的体征和机能衰退,人格改变以及智力减退等,严重的甚至会发展成痴呆和全身瘫痪。而梅毒患者约有1%-5%有可能发展为麻痹痴呆。另外梅毒引发的心脏病,也是造成病人猝死的重要原因。
  那么是什么引起梅毒的呢?其实梅毒螺旋体是引起梅毒的病原体,而梅毒病人是唯一的传染源。梅毒分别有先天性和后天性两种。先天性的梅毒主要是患病的母亲经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后天性的梅毒高达95%以上都是通过性交传播的,少数人可能会因输血、医疗中不慎感染、接吻等直接的接触传播而感染的。
  感染梅毒后潜伏期可以长达十多年,但是由于一开始的时候症状轻微,患者往往不会发现异样,错过了及时就诊的时间。等到梅毒侵犯神经系统的时候,患者才会出现性格改变,判断力和记忆力下降,意志或者自理能力严重减退等症状,而此时的病情已经比较严重了。但是临床上大多数的患者,这个时候却会被认为是患上了精神性的疾病。一般医院收治的梅毒晚期患者中,高达百分之五十以上在一开始都会被误认为是得了精神疾病,而延误了治疗的最佳时机。其实梅毒患者如果尽早治疗是完全可以痊愈的。
  其次,梅毒是一个慢性疾病,如果发展两年以上的病程进 入晚期,这个时候它对机体的损害是破坏性并难于修复的。再次,梅毒螺旋体是非常狡猾的,它总是会悄悄的、慢慢的损伤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也因为这样多数神经梅毒的患者是没有任何神经症状的。其实大多数的梅毒患者治疗起来并不是很复杂的,最经常使用的是打长效青霉素针,但是医生总是会要求患者一定要定期抽血复查,通过观测血清的反应滴度变化来评价病情的转归,因为梅毒螺旋体是很难杀死的,有的时候即使是进行了规范的治疗,也不一定能够百分之百的杀死它,而在第一次治疗就擅自减少治疗次数的患者不在少数,这种情况也导致病情拖延的一种常见原因。如果检查确诊是患有神经梅毒,这个时候必须住院来进行规范的“驱梅”治疗,这是因为神经梅毒的治疗用药量比较大且较复杂,也有一定的风险,治疗时往往需要连续吊针十多天,所以住院治疗观察更为方便的。
  从以上的介绍可以看出,治疗梅毒或者是神经性梅毒,最重要的是患者需要积极的配合治疗,虽说神经性梅毒会比较严重一些,但也是可以痊愈的,患者一定要保持良好的一个心态,积极治疗,才能对抗战胜病魔术的。最好也是需要提醒一下的,此病与不洁的性生活有很大的关系,所以我们如果不想得此病,最重要的是平时生活中应该做到洁身自爱,这样才能做到预防这种疾病的发生。

一期梅毒症状有哪些

性病的种类有很多,比如说淋病、梅毒以及尖锐湿疣等等,而不管是哪一种性病的出现危害性都非常大,不仅会影响患者的身心健康,还会给身边的人带来危害,尤其是梅毒这种疾病发病率很高,建议大家对梅毒的症状了解清楚,那么,患了一期梅毒症状有哪些呢?

梅毒是性病中发病率较高的一种,起病缓慢,病程较长,而且这一疾病拖得越久,对患者的身体伤害就越大,是一种需要及时进行正规治疗的疾病。
  梅毒刚开始的症状表现并不是很明显,主要包括硬下疳和淋巴结肿大等等。在患者身上,梅毒刚开始会出现硬下疳,也就是单发、无痛无痒、圆形或椭圆形、边界清晰的溃疡,这一溃疡一般会高出皮面,疮面较清洁。如果患者不理会这一症状,那么硬下疳在一段时间后会自动消失,给患者造成一种“自愈”的错觉。
  除了硬下疳以外,由于梅毒螺旋体的入侵,人体要作出相应的回击,因此,在患者生殖器附近的近卫淋巴结会出现肿大的情况。这些肿大的淋巴结一般发生在出现硬下疳后1~2周。另外,还有部分病人可出现腹股沟或近卫淋巴结肿大的情况。一般来说,这些肿大的淋巴结大小不等、质硬、不粘连、不破溃、无痛,应当引起注意。
  通过上文的简单介绍,相信读者们对于梅毒刚开始发生时的样子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梅毒作为一种慢性传染性疾病,其危害是比较大的,特别是梅毒晚期的患者,其身体的各大系统都有可能会受到梅毒螺旋体的攻击,从而出现各种各样的严重症状,应当及时进行治疗处理。

梅毒的治疗方案

(1)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及病程 < 2年的隐性梅毒)推荐方案:普鲁卡因青霉素G 80万U/d,肌内注射,连续15 d;或苄星青霉素240万U,分为双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2次。替代方案:头孢曲松0.5 ~ 1 g,每日1次,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连续10 d。对青霉素过敏用以下药物:多西环素100 mg,每日2次,连服15 d;或盐酸四环素500 mg,每日4次,连服15 d(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晚期梅毒(三期皮肤、黏膜、骨梅毒,晚期隐性梅毒或不能确定病期的隐性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推荐方案: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d,肌内注射,连续20 d为1个疗程,也可考虑给第2个疗程,疗程间停药2周;或苄星青霉素240万U,分为双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3次。对青霉素过敏用以下药物:多西环素100 mg,每日2次,连服30 d;或盐酸四环素500 mg,每日4次,连服30 d(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心血管梅毒推荐方案:如有心力衰竭,首先治疗心力衰竭,待心功能可代偿时,注射青霉素,需从小剂量开始以避免发生吉海反应,造成病情加剧或死亡。水剂青霉素G,第1天10万U,1次肌内注射;第2天10万U,每日2次肌内注射;第3天20万U,每日2次肌内注射;自第4天起按下列方案治疗: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d,肌内注射,连续20 d为1个疗程,共2个疗程(或更多),疗程间停药2周;或苄星青霉素240万U,分为双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3次。对青霉素过敏者用以下药物:多西环素100 mg,每日2次,连服30 d;或盐酸四环素500 mg,每日4次,连服30 d(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4)神经梅毒、眼梅毒推荐方案:水剂青霉素G 1 800万~ 2 400万U静脉滴注(300万~ 400万U,每4小时1次),连续10 ~ 14 d。必要时,继以苄星青霉素G 240万U,每周1次肌内注射,共3次。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240万U/d,1次肌内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 g,每日4次,共10 ~ 14 d。必要时,继以苄星青霉素G 240万U,每周1次肌内注射,共3次。替代方案:头孢曲松2 g,每日1次静脉给药,连续10 ~ 14 d。对青霉素过敏者用以下药物:多西环素100 mg,每日2次,连服30 d;或盐酸四环素500 mg,每日4次,连服30 d(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5)早期胎传梅毒(< 2岁)推荐方案: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10万~ 15万U·kg-1·d-1,出生后7 d以内的新生儿,以每次5万U/kg,静脉滴注每12小时1次,以后每8小时1次,直至总疗程10 ~ 14 d。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5万U·kg-1·d-1,肌内注射,每日1次,10 ~ 14 d。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5万U/kg,1次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对青霉素过敏者,尚无使用其他治疗方案有效的证据,可试用红霉素治疗。

(6)晚期胎传梅毒(> 2岁)推荐方案:水剂青霉素G,15万U·kg-1·d-1,分次静脉滴注,连续10 ~ 14 d,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肌内注射,连续10 d为1个疗程(对较大儿童的青霉素用量,不应超过成人同期患者的治疗量)。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5万U/kg,1次分两侧臀肌注射。替代方案:对青霉素过敏者,既往用过头孢类抗生素而无过敏者在严密观察下可选择:头孢曲松250 mg,每日1次,肌内注射,连续10 ~ 14 d。< 8岁儿童禁用四环素。

(7)妊娠期梅毒:在妊娠期新确诊患梅毒的孕妇应按相应梅毒分期治疗。治疗原则与非妊娠患者相同,但禁用四环素、多西环素,治疗后每月作一次定量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观察有无复发及再感染。推荐对妊娠期梅毒患者在妊娠早3个月和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1个疗程的抗梅毒治疗。

对青霉素和头孢类药物过敏者,由于妊娠期和哺乳期不能应用四环素类药物,可试用大环内酯类药物替代:红霉素500 mg,每日4次,早期梅毒连服15 d;晚期梅毒和不明病期梅毒连服30 d。红霉素治疗梅毒的疗效差,在治疗后应加强临床和血清学随访。在停止哺乳后,要用多西环素复治。

(8)梅毒患者合并HIV感染的处理:

①所有HIV感染者应作梅毒血清学筛查;所有梅毒患者应作HIV抗体筛查;

②常规的梅毒血清学检查无法确定诊断时,可取皮损活检,作免疫荧光染色或银染色找梅毒螺旋体;

③所有梅毒患者,凡合并HIV感染者,应考虑作腰椎穿刺检查脑脊液以排除神经梅毒;

④梅毒患者合并HIV感染是否要加大剂量或疗程治疗梅毒仍不明确,对一期、二期及隐性梅毒建议检查脑脊液以排除神经梅毒,若不能实现,则建议用神经梅毒治疗方案来进行治疗;

⑤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及定期随访。

梅毒对妊娠的影响知多少

梅毒是由苍白密螺旋体(又名梅毒螺旋体)感染人体所引起的一种系统性、慢性经典的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不安全的性行为传播,一般的生活接触很难造成感染。梅毒也可以通过怀孕传播给胎儿,使胎儿一出生就成为先天性梅毒感染者,被称为“先天性梅毒儿”。

新中国建立以后,我国一度消灭了梅毒,但70年代以来,我国梅毒的患病人数逐渐增多,2005年上升至乙类传染病排行榜的第五名,2016年我国梅毒病例报告人数已经上升到乙类传染病的第3名。

成人感染苍白螺旋体后2~4周内可无任何表现,医学上称之为潜伏期。过了潜伏期后首先出现感染部位即外生殖器,男性在龟头、冠状沟;女性见于阴唇,阴唇系带、及会阴等处,出现单个暗红色斑丘疹或丘疹,渐增大后表面形成肉红色糜烂面,进而变为浅溃疡。分泌物内含大量梅毒螺旋体,传染性很强。随后还会出现局部淋巴结肿大。这种情况不治疗经过2~6个星期可自己痊愈。

但是病原体还存在病情会进一步发展。这一过程称为一期梅毒。如果一期梅毒未经治疗或治疗不彻底。在感染1~2个月之后,全身皮肤、黏膜会出现对称泛发皮疹、斑疹、丘疹、脓疱疹等。黏膜部位还可可发生黏膜斑、扁平湿疣,还会有脱发等表现。这一阶段称为二期梅毒,传染性强。

如果仍未得到有效治疗病情继续进展至感染后2~3年乃至10年,出现皮肤树胶样肿,病变涉及骨、关节、心、血管,表现为主动脉炎、主动脉瓣闭锁不全和主动脉瘤等,侵及神经发生脊髓痨,全身麻痹(麻痹性痴呆)等。此为三期梅毒。

梅毒传染的过程常常是时隐时现,尤其是感染初期,使得许多人感染了梅毒后,自己并不知道。因此不但延误了最佳的治疗时机,还会将梅毒传染给家人或孩子。要想知道自己是否感染梅毒,可到医院进行梅毒螺旋体检查和梅毒血清学试验检测。

孕妇感染梅毒螺旋体后进入胎盘,使胎盘内的小动脉以生炎症,导致动脉梗塞,致使胎盘组织坏死,发育的胎儿营养不良,发育不全,因而产生流产。梅毒螺旋体还可以通过胎盘感染胎儿,侵犯胎儿的内脏,引起胎儿脏器损伤或影响胎儿发育引起死胎、死产、胎儿生长受限、早产和先天性梅毒儿。

先天性梅毒儿早期表现相当于二期梅毒,但症状较重;晚期主要为实质性角膜炎、神经性耳聋、哈钦森氏齿(上门齿中央切痕,下小上大,宽厚相等)、马鞍鼻、佩刀形胫骨等;也可表现为潜伏梅毒,无症状,仅血清反应阳性。

先天梅毒的发生率随母亲梅毒感染状况不同而异。未经治疗的一期和二期妊娠梅毒,死胎、早产或婴儿先天梅毒的发生率>50%;早期潜伏梅毒孕妇,早产及婴儿先天梅毒发生率可分别达20%和40%;晚期潜伏梅毒孕妇先天梅毒发生率约为10%。孕妇梅毒血清滴度越高,死胎、死产、胎儿生长受限、早产和先天梅毒发生率也越高。

除此之外已经感染梅毒的妇女怀孕或怀孕期间感染梅毒除了对胎儿不利外,同样也会对孕妇产生极大的影响,怀孕可能才成梅毒病情进展恶化。如出现梅毒性关节炎、骨膜炎、心血管梅毒或神经系统梅毒等。

目前尚无预防梅毒的疫苗,梅毒的预防只能通过避免婚外性生活、提倡使用避孕套、坚持婚前和孕前检查来预防。因此,婚前和怀孕前一定要进行梅毒的检查,这不仅是为了保护配偶不感染,更主要的是保护宝宝的健康。而且,在梅毒的早期,经过正规的抗生素治疗是完全可以治愈的。做好婚检和孕前检查,早期发现和治疗梅毒感染者也可以预防先天性梅毒儿的出生。

在妊娠期新确诊的梅毒孕妇治疗原则与非妊娠患者相同,但禁用四环素、多西环素,推荐对妊娠期梅毒患者在妊娠早3个月和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1个疗程的抗梅毒治疗。治疗后每月作一次定量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观察有无复发及再感染。宜宾的医生未把孕妇梅毒检查阳性的结果告诉患者及其家属,也未对其进行治疗,导致了孩子在出生时已经感染的梅毒。

妊娠梅毒患者所生的新生儿在出生后应立即全面体检、实验室检查,进行初步评估。对有预防性治疗指征的新生儿应用青霉素预防性治疗,对符合治疗条件的婴儿进行规范治疗,以防止发展为晚期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