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通过接触传染吗

2020-07-14

梅毒通过接触传染吗:
  梅毒一般不会通过接触传染。梅毒是通过血液传播和性接触传播,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播。梅毒是由螺旋体感染引起的急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性途径传播,临床上可表现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潜伏梅毒和先天梅毒(胎传梅毒)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列为乙类防治管理的病种。梅毒通过性接触传染占95%,梅毒螺旋体大量存在于皮肤粘膜损害表面,也见于唾液、乳汁、精液、尿液中。经唾液传播的是极其少见的情况,主要还是性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
  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要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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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感染是什么情况

说起梅毒,有些人难免惶恐不惊。这究竟是为什么呢?事实上,无数的男人因梅毒而失去了健康,无数的家庭因梅毒而变得支离破碎。这一切的罪魁祸首都是梅毒。对于梅毒而言关键是能做好预防,只有做好预防,才能抵御它的侵害。梅毒是怎样引起的呢?针对这个问题,下面做一下总的介绍。

梅毒是种非常可怕的传染病,如果不及时治疗,将会对人产生致命性的伤害。医学专家通过多年对梅毒的研究,可发现梅毒主要还是通过血液和皮肤接触来传播疾病。

1、外伤感染

有些人对待小伤口很不负责,伤口破了后就不管了,这就很容易给梅毒病菌带来感染机会。梅毒是种生命力极为顽强的病菌,侵入人体后会有一个潜伏期,在这个潜伏时期它会不断的繁衍,不断的扩散,最终使患者难逃疾病威胁。

2、母体传播

如果孕妇有过不洁的性生活或者本身自带梅毒病菌。那么将很容易把病菌通过血液传播传入婴儿体内。孕妇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多发生在妊娠4个月以后,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

3、不洁性生活

不洁性交是感染梅毒的主要原因。梅毒几乎都是由性交接触引起的。梅毒患者是传染源,传播性强、感染率高,通常在感染后7-60天发病。

4、自身免疫力低下

主要是指非性接解传染。主要是接触梅毒患者的分泌物或被污染的用具,如沾有分泌物的毛巾、脚布脚盆、衣被,甚至于厕所的马桶圈等,均可传染。

以上内容就是“梅毒感染”的相关讲解,您是否已经对梅毒的病因有了彻底了解?梅毒虽然对男性健康影响很大,但只要大家能够把握好时间做好防御,它也就不会那么大肆传播了。总之,在生活中注意做好卫生工作,这对切断梅毒细菌的传播途径是非常有帮助的。关注健康,享受生活,如果您现在已经被梅毒困扰,那么赶快去医院治疗,防止梅毒传染。

什么是梅毒

现代的人们思想上开放了很多,再加上有一些人喜欢也点这些比较混乱的地方,难免就会增加感染疾病的风险,尤其是性病的出现难以预防,而其中梅毒就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性病类型,患上了这种疾病危害很大,那么到底什么是梅毒呢?一起来看一看吧。

梅毒(CA)(又称生殖器疣、尖圭梅毒、或性病疣)是由人类乳头瘤病毒(HPV)感染所致的生殖器、会阴和肛门部位的表皮瘤样增生物。性接触传染是主要的传播方式,发病3个月左右时传染性最强。
  HPV的传播方式是通过直接接触传染,包括性接触传染、非性接触传染(接触受HPV污染的手、内裤、浴巾、浴盆等)及母婴传染(出生时通过产道或出生后与母亲接触)。病毒在上皮细胞内生长,温暖潮湿的环境下更容易繁殖,因此泌尿生殖器和肛门是好发部位。
  在男性,男性阴茎皮肤受压力大的部位最易发生,未作包皮环切的男性尤其如上如此,梅毒常见于冠状沟、包皮内侧、龟头、系带及尿道口,有时见于阴茎体及周围皮肤,但很少见于阴囊。肛周的损害可发生在男性同性恋者。同性恋者,发生于肛周、直肠,肛周梅毒多由肛门性交引起的。但也有少数人未发生过肛门性交,也患肛周梅毒,这主要是肛门直肠区域环境潮湿,适合HPV的生长繁殖。
  在女性,主要见于阴道,特别多见于阴蒂、阴唇、阴道、肛周及宫颈和会阴部,有时也可发生妊娠妇女中。孕妇患梅毒后,人乳头状瘤病毒可通过分娩过程传染给婴儿,使之发生喉头疣及引起喉部乳头状瘤。即使母体感染后无临床症状,病毒也可通过血液或胎盘传播给胎儿,所以患有此病的妇女足月妊娠时,以做剖腹产术为妥。此病偶尔在腋窝、脐窝、趾间和乳房下部也可出现,还可出现在口腔粘膜处。也可以从身体的其它部位自身接种到生殖器部位,但很少见。
  看完全文,相信大家已经了解了什么是梅毒。总而言之,梅毒如果不及时治疗,对患者的危害是非常大的。避免患上这种疾病,最重要的还是在生活中做好预防措施,保证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和环境,这样才能远离病源。

梅毒传播途径有哪些呢

很多人都知道梅毒这种疾病是一种性病,所以就认为只有通过性传播的方式才能感染,其实传播梅毒的传播途径不仅只有性传播,还有很多的传播方式,只有了解到了梅毒的传播方式,才能够更好的做好预防工作,那么梅毒传播途径有哪些呢?

  一、梅毒传播的两个基本要素
  一方面要有病毒的携带者,一般来说,梅毒螺旋体主要存活在患者已受损伤的皮肤表面内部,如一期梅毒的硬下疳,二期梅毒的皮疹。此外,还有存活于患者的粘膜内,如阴道粘膜、口腔粘膜。另一方面取决于被传染者,受柒者的皮肤或粘膜必须有损伤,即使是一种肉眼难以查见、感觉极其轻微的损伤,也能成为梅毒螺旋体侵入机体的门户,这样带菌者的螺旋体就通过受染者的皮肤或粘膜损伤处进行传播。
  二、直接性接触传染
  这种方式是感染人数最多的一种梅毒的传染途径,据统计,95%-98%的梅毒患者是通过这种方式被传染上的。接吻、同性恋、以及各种方式的两性接触等行为都可能传染梅毒,损害可发生在口唇、肛门、舌、咽部、手指等部位。梅毒的初期症状大多就出现在口唇、颊黏膜、硬腭、软腭、舌背、齿龈以及两性的生殖器等部位。
  三、间接接触传染
  通过梅毒的这种传染途径,受到传染的人数较少,但也不得不小心谨慎。尤其是与梅毒患者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接触到患者使用过的内衣、内裤、被褥、毛巾、剃刀、浴巾、浴盆、便器等,都有可能被感染:杯、碗可以感染口唇、口角或舌头,便器、马桶可以感染臀部和大腿后侧,被褥可以感染全身皮肤。因此,他人使用过的东西,一般不要轻易的去使用,即是迫不得已,也需要彻底的清洗干净。
  四、胎传梅毒
  患梅毒的妇女,未经治疗,怀孕后母亲体内的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的血循环,经脐带传染到胎儿体内,使胎儿感染上梅毒。这种传染方式,称为胎传梅毒。也是梅毒的传染途径之一。胎传梅毒也可分为早期梅毒和晚期梅毒两种。
  五、血源性传染
  如果供血者是潜伏梅毒患者,他(她)所提供的血液中可能带有梅毒螺旋体。一旦输入到受血者的体内,即可产生感染,一般来说,在正规医院进行的输液,80%的情况下是不会出现问题的。

二期梅毒症状有哪些

15世纪的中国,因为缺乏资金,欧洲各大王国便派人满世界溜达,希望能建立更多的殖民地。后来,经过不懈努力,人类进入了航海时代,同时也收获了大量的金钱。与此同时,一种不可描述的传染病也随之而来。“欧漂型传染病”,也就是梅毒。那么,今天就来看看“二期梅毒症状”的相关介绍。

二期梅毒的临床表现主要有:

1)前驱症状:二期梅毒患者在皮肤发疹前,有时有微热、头痛、骨痛、三叉神经或肋间神经痛及全乏力等前驱症状。一般可持续3~5日,由于前驱症状轻微,故常为患者忽视。

2)二期显发梅毒的皮肤损害:常见的皮肤损害为皮疹与湿疣。

皮疹:以自觉症状轻微,分布广而稠密和对称性发疹为特点。其主要类型有湿疣,是一种很常见的独特的二期梅毒损害。女性患者较多,好发于皮肤磨擦和潮湿的部位,如肛门周围、外生殖器等处,湿疣初为湿丘疹,其后可相互融合或皮疹向外不断扩大,而成为大小不等的扁平隆起损害,其表面糜烂并有细粒状的赘生物,其上有灰色膜,一般无自觉症状。其渗出液中含有大量的梅毒螺旋体,传染性极强。

脱发:梅毒性脱发也为二期梅毒常有的表现之一,多见于男性,好发于两颞,呈虫蛀状脱落,不论治疗与否毛发都可重生。

3)二期显发梅毒粘膜损害:粘膜损害为咽喉炎和粘膜斑。

a、咽喉炎:临床表现为粘膜卡他性炎症,常见为口腔、舌咽、腭弓等,常需治疗2~3周后方能完全恢复。

b、粘膜斑:为粘膜局限糜烂,表面由渗出物组成的薄膜覆盖而呈白色。粘膜斑周围无红晕,无痛感,形状不一,多为椭圆形,也有融合成片者。其分泌物中有大量梅毒螺旋体,传染性很强。

4)二期复发梅毒:二期显发梅毒症状消退后,由于治疗不足或者患者免疫力降低,又会重新出现二期梅毒损害,称为二期复发梅毒。这些复发损害与二期显发损害相似,但损害数目较少,所含的螺旋体亦少,而损害的破坏性稍大。复发损害以生殖器多见,形态最常见为扁平湿疣和湿丘疹。发生在阴囊上的可为环形疹,微隆起表面附有薄屑;发生在唇粘膜和口腔颊粘膜或舌上的为粘膜斑;发生在躯干、颈部及四肢皮肤时,为环形、弧形丘疹。偶有砺壳样疹。也有梅毒性脱发出现。

以上就是“二期梅毒症状”的相关知识了。

梅毒的治疗方案

(1)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及病程 < 2年的隐性梅毒)推荐方案:普鲁卡因青霉素G 80万U/d,肌内注射,连续15 d;或苄星青霉素240万U,分为双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2次。替代方案:头孢曲松0.5 ~ 1 g,每日1次,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连续10 d。对青霉素过敏用以下药物:多西环素100 mg,每日2次,连服15 d;或盐酸四环素500 mg,每日4次,连服15 d(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晚期梅毒(三期皮肤、黏膜、骨梅毒,晚期隐性梅毒或不能确定病期的隐性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推荐方案: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d,肌内注射,连续20 d为1个疗程,也可考虑给第2个疗程,疗程间停药2周;或苄星青霉素240万U,分为双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3次。对青霉素过敏用以下药物:多西环素100 mg,每日2次,连服30 d;或盐酸四环素500 mg,每日4次,连服30 d(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心血管梅毒推荐方案:如有心力衰竭,首先治疗心力衰竭,待心功能可代偿时,注射青霉素,需从小剂量开始以避免发生吉海反应,造成病情加剧或死亡。水剂青霉素G,第1天10万U,1次肌内注射;第2天10万U,每日2次肌内注射;第3天20万U,每日2次肌内注射;自第4天起按下列方案治疗: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d,肌内注射,连续20 d为1个疗程,共2个疗程(或更多),疗程间停药2周;或苄星青霉素240万U,分为双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3次。对青霉素过敏者用以下药物:多西环素100 mg,每日2次,连服30 d;或盐酸四环素500 mg,每日4次,连服30 d(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4)神经梅毒、眼梅毒推荐方案:水剂青霉素G 1 800万~ 2 400万U静脉滴注(300万~ 400万U,每4小时1次),连续10 ~ 14 d。必要时,继以苄星青霉素G 240万U,每周1次肌内注射,共3次。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240万U/d,1次肌内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 g,每日4次,共10 ~ 14 d。必要时,继以苄星青霉素G 240万U,每周1次肌内注射,共3次。替代方案:头孢曲松2 g,每日1次静脉给药,连续10 ~ 14 d。对青霉素过敏者用以下药物:多西环素100 mg,每日2次,连服30 d;或盐酸四环素500 mg,每日4次,连服30 d(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5)早期胎传梅毒(< 2岁)推荐方案: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10万~ 15万U·kg-1·d-1,出生后7 d以内的新生儿,以每次5万U/kg,静脉滴注每12小时1次,以后每8小时1次,直至总疗程10 ~ 14 d。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5万U·kg-1·d-1,肌内注射,每日1次,10 ~ 14 d。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5万U/kg,1次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对青霉素过敏者,尚无使用其他治疗方案有效的证据,可试用红霉素治疗。

(6)晚期胎传梅毒(> 2岁)推荐方案:水剂青霉素G,15万U·kg-1·d-1,分次静脉滴注,连续10 ~ 14 d,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肌内注射,连续10 d为1个疗程(对较大儿童的青霉素用量,不应超过成人同期患者的治疗量)。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5万U/kg,1次分两侧臀肌注射。替代方案:对青霉素过敏者,既往用过头孢类抗生素而无过敏者在严密观察下可选择:头孢曲松250 mg,每日1次,肌内注射,连续10 ~ 14 d。< 8岁儿童禁用四环素。

(7)妊娠期梅毒:在妊娠期新确诊患梅毒的孕妇应按相应梅毒分期治疗。治疗原则与非妊娠患者相同,但禁用四环素、多西环素,治疗后每月作一次定量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观察有无复发及再感染。推荐对妊娠期梅毒患者在妊娠早3个月和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1个疗程的抗梅毒治疗。

对青霉素和头孢类药物过敏者,由于妊娠期和哺乳期不能应用四环素类药物,可试用大环内酯类药物替代:红霉素500 mg,每日4次,早期梅毒连服15 d;晚期梅毒和不明病期梅毒连服30 d。红霉素治疗梅毒的疗效差,在治疗后应加强临床和血清学随访。在停止哺乳后,要用多西环素复治。

(8)梅毒患者合并HIV感染的处理:

①所有HIV感染者应作梅毒血清学筛查;所有梅毒患者应作HIV抗体筛查;

②常规的梅毒血清学检查无法确定诊断时,可取皮损活检,作免疫荧光染色或银染色找梅毒螺旋体;

③所有梅毒患者,凡合并HIV感染者,应考虑作腰椎穿刺检查脑脊液以排除神经梅毒;

④梅毒患者合并HIV感染是否要加大剂量或疗程治疗梅毒仍不明确,对一期、二期及隐性梅毒建议检查脑脊液以排除神经梅毒,若不能实现,则建议用神经梅毒治疗方案来进行治疗;

⑤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及定期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