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能吃甘蔗吗

2020-07-14

孕妇能吃甘蔗吗:
  其实现在大部分也都不吃了,因为这东西确实很少了,一个是这个东西吃起来很麻烦,而且不小心还会把手划破。当然现在,我看市面卖的,卖家都会给你精心处理了,弄好了,弄成一小段儿一小段儿的。但甘蔗的甜分太多,糖分水分太多了,吃得过多了,会诱发血糖高。甘蔗里面实际上营养成分也不是很高,但是可能过去,因为吃的东西很少,所以大家还是吃。
  现在这个东西就是适可而止吧,如果你实在是想吃了,可以少吃一点,但其实没有什么特别大的营养成分在里头,而且吃起来还有一定的误伤、划伤等等,那么尽量还是选择一些其它的水果,但水果总而言之都不能吃得过量。
  实际上我们孕妇吃水果,包括正常人一样,一天其实吃1到2个最多了,或者均衡把它分成几段。对于甘蔗原则上就是适可而止,尽量少吃一点,一个就是补充一点甜分,或者吃一点过过瘾,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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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保持什么样的情绪对孩子有益

不要用脾气管孩子,如果用脾气管孩子,就会把孩子的“胆气”给吓坏了,《黄帝内经.灵兰秘典论篇第八》讲:“胆者中正之官,决断出焉”。什么意思呢?就是如果破坏了、吓坏了孩子的“胆”,那么孩子在对事情做出决断的时候就会爱犹犹豫豫。

这也叫破坏了孩子的灵性,在孩子的头上加了一个紧箍咒,灵性就会少了。自己可能不觉得自己的脾气怎么怎么地,但是对于孩子来说“父母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老师”,他可就记在心里了,甚至落下了深深的痕迹。

孩子性灵被牢牢的禁锢了、损坏了,智慧何从而来,越想让他学习好,他的学习会越来越不好,与家长的期望越来越背道而驰,这都是用脾气管孩子的结果。

君子反求诸己,要改正自己,改自己的性格,你变孩子就变。“儿孙不用管,全凭德性感”这是有深刻道理的,要改变我们生气发火的脾气秉性。把孩子的秉性往好的方面引导,要经常找孩子的优点,肯定孩子闪光的地方,多鼓励孩子。

在表扬的同时,劝化、引导孩子改正不良的习惯嗜好,帮助孩子打开性灵的宝藏。怨伤脾;恨伤心;恼伤肺;怒伤肝;烦伤肾。大家应该警醒,不要看轻日常的小小烦恼脾气。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大家可以去观察,冲子女发脾气的父母,他的子女大部分不但重要考试不顺利,工作不顺利,姻缘不顺利,各种打压挫折一个接一个,这就是子女的性情不能很好去适应、去自我改变,也不能去很好的把握应该得到的机会的情况!

对于一个准妈妈来说,心情愉悦、恬淡虚无真的是很重要的事情,我想这也就是为什么要胎教的缘由吧。

硫酸沙丁胺醇可以用于孕妇吗

沙丁胺醇用于先兆流产非常普遍,在《新编药物学》、《妇产科疾病诊疗学》等专业书籍中,硫酸沙丁胺醇的临床适应症项下均有预防妊娠早产、先兆流产、胎儿宫内生长迟缓等。但药品说明书上却注明禁忌用于妊娠三个月内孕妇。

硫酸沙丁胺醇是选择性β2受体激动剂,可降低子宫平滑肌对刺激的应激性,抑制子宫收缩,改善胎儿供氧。但是另一方面沙丁胺醇可使胎儿产生轻度心动过速或心肌缺血风险。欧洲药品管理局药物警戒工作组(PhVWP)认为从生物学上来说,所有短效β受体激动剂均有可能会增加心肌缺血的风险。因此,PhVWP决定在所有短效β受体激动剂的产品信息中添加和沙丁胺醇类似的禁忌症说明和心肌缺血的风险警告。有人认为:若经医生诊断,认为用此药对孕妇的益处高于对胎儿可能引致的危险,根据“权衡利弊”的原则,方可考虑使用此药。且必须告知患者并取得同意。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临床中因用药而引发医疗纠纷中,在医学教科书、药典用药须知、药物使用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况下,司法鉴定中一般都以药品使用说明书为鉴定依据。如果孕妇因哮喘或先兆流产需要使用β受体阻滞剂,可改用特布他林片更好,该药被FDA批准可用于先兆性流产。

孕期吃药别自作主张

孕期是女性一生当中最特殊的一段时期,此时身体各个系统发生一系列的变化,包括药物的代谢与非孕期也有很大的差别。因为大多数药物均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而有些药物对胎儿有明显的致畸作用,所以,孕期用药安全越来越受到准妈妈们的关注,也是临床药师开展用药咨询时常常被问到的问题。

孕期药物代谢特点

怀孕期中,母体的血容量增加,血液稀释,发生生理性血浆蛋白低下,药物与蛋白质结合能力下降,导致游离的药物增多,使药物的作用和不良反应都增强。怀孕女性胃的平滑肌张力降低,胃排空时间延长,胃酸及蛋白酶分泌减少,导致口服药吸收减少。孕期母体肾脏血流量增加,肾小球滤过率增加,导致药物从肾脏排泄速度加快。

胎儿的肺循环尚未建立,到达肺部的药量很少;胎儿的肾血流量较丰富,到达胎儿肾脏的药量较多,并且随胎儿的尿液排到羊膜腔中;胎儿血脑屏障的渗透性较高,药物易在大脑中聚积;胎儿肝脏尚未发育成熟,缺乏相关的酶类,对药物的解毒功能不够,易造成药物蓄积中毒。

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在受精后的2周内,孕卵着床前后,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全”的含义是,药物引起胚胎早期死亡,导致流产;“无”的含义是,胚胎继续发育,不出现异常。

接下来是“致畸高度敏感期”。受精后的3~8周(即停经5~10周)称为“致畸高度敏感期”,在此期间也是器官组织的形成期,譬如神经组织于15~25日,心脏于20~40日,肢体于24~46日,眼组织在24~39日,外生殖器在36~55日期间成形。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许多器官是同时间形成的,所以一种药物往往可以造成多发畸形。

受精后第9周至足月,是胎儿各器官生长发育、功能完善的阶段,但神经系统、生殖器官和牙齿仍在继续分化,特别是神经系统的分化、发育和增生在妊娠晚期和新生儿期达最高峰。因此,在此期间受到药物作用后,仍可对上述3个系统造成影响。

孕产期的用药原则

1. 孕妇用药须有明确指征,只有当药物对母亲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险时,才考虑在孕期用药。

2. 孕期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尽量少用,尤其是在妊娠的前3个月;必须用药时,应选用有效且对胎儿发育影响小的药物。

3. 能单用一种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避免用尚未肯定对胎儿是否有不良影响的新药。

4. 严格掌握用药剂量,及时停药。

5. 如孕妇已用了某种可能致畸的药物,应根据用药剂量、用药时的妊娠月份等因素综合考虑处理方案。

6. 烟、酒、麻醉药均可对胎儿造成危害。

避免用药误区

避免“忽略用药” 所谓“忽略用药”是指,可能受孕或已受孕的妇女,在用药时忽视了自己的月经史或未发现自己已受孕,而误用一些对胎儿有害的药物,这些病例在优生咨询门诊屡见不鲜。

孕妇服用后会对胎儿产生有害影响的常见药物有:抗病毒药物(如利巴韦林)、抗菌药物(如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等)、止吐药物(如苯海拉明、甲氧氯普胺)等。所以,准备要孩子的育龄妇女,在用药时切忌忽视受孕可能,以免“忽略用药”给准妈妈留下精神上的负担或增加人工流产的痛苦。

避免“延误用药” 所谓“延误用药”是指,孕妇需要进行治疗时,因担心药物对胎儿产生影响而耽误用药,导致病情恶化,甚至危及母婴的生命。如严重的感染性疾病,由于没有及时使用有效的抗菌药,导致病情恶化,从而引发败血症、感染性休克等;还有一些妊娠合并甲亢的女性,由于不及时进行抗甲亢治疗,导致病情进展,甚至出现甲亢危象,而危及生命;又如抗癫痫药大多对胎儿有影响,但癫痫发作频繁的孕妇如不按时用药,癫痫发作对胎儿的影响可能更大。因此,孕期患病时应及时明确诊断,并给予合理治疗,包括药物的治疗和考虑是否需要终止妊娠。

此外,依照药物对胎儿的危险性等级分类选药,这就需要咨询临床药师和医生了,孕期生病最好不要自行购药服用。

口服避孕药之后多久可以怀孕

众所周知,短效口服避孕药(OC)是一种安全、高效的避孕方法。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会因为使用不当,或者意外情况发生服药后失败(意外妊娠)。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OC刚刚问世时,理论上认为服用口服避孕药期间意外妊娠,最好行人工流产,以免增加出生时先天性缺陷发生率。

同样,口服避孕药使用者如需怀孕,最好在停药3—6个月后。这样的认识,长期来一直在妇产科领域中占主导地位,不仅在从事妇产科的专业人士中,这一观点还渗透到媒介的宣传,科普作品和大众参与的知识竞赛中。

在此同时,不同的观点也一直存在,他们认为:即使在致畸敏感期,外源性激素是否引起先天性缺陷还得取决于激素的种类和剂量。例如,在妊娠胚胎致畸敏感期,如果使用大剂量炔诺酮(500mg以上),可以造成女性胎儿男性化。

但是,这种剂量远远超过现在使用的各种避孕药制剂。目前临床上广泛使用的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中的雌、孕激素含量极低,而且在应用于临床前,均进行过严格的“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试验。

如果因漏服短效口服避孕药发生的意外妊娠或停药后短期内自然怀孕,应该是对母体和子代均无明显的影响。由此可见,这样各执一词的争论,只能在积累相当多的临床研究资料后才能得出科学可靠的结论。

据研究结果,可以认为:口服避孕药停药后即可妊娠,没有必要等待3—6个月;如果妊娠期间,偶尔误服少量短效口服避孕药,对母体和胎儿不会有已知的危害,不必因此去进行人工流产。

避孕环不取有什么后果

避孕环的出现可谓给女性朋友们带来了福音,它不仅安全高效,而且维持的时间也比较久,如今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医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避孕环的形状也各式各样,大大方便了女性朋友们的选择,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避孕环不取有什么后果呢?

1、引起下体不规则出血

我们知道女性在绝经后卵巢不会再排卵,因此这个时候即便不做避孕措施也不会怀孕,也就是说此时节育环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如果长时间不取出来,容易引起下体不规则流血问题,而这也是为什么很多老年女性在绝经多年后还出现下体流血的重要原因。

2、引起一系列其他不适症状

随着绝经女性卵巢功能的逐渐衰退,该女性的生殖器官也会逐渐萎缩,子宫会变得越来越小,并且子宫肌肉也会相应变薄变脆。而我们知道绝育环的大小是固定不变的,绝育环的存在对于萎缩的子宫而言已经不再合适。长期不取绝育环,就可能会使得绝育环嵌入子宫内壁当中,容易引发盆腔、腹腔等部位出血,容易出现腹痛、腰酸等不适反应。

在绝经后的半年或1年内,最好将避孕环取出。作为家人和医院,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工作,使她们正确了解妇女绝经后的生理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对生殖系统带来的影响,以及长期不取避孕环会带来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