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传眼科龙木论》卷三。
珍珠 水晶 贝齿各一两 琥珀 石决明各三分 空青 玛瑙 龙脑各半两
上为细末,水五升,石器内煎至一升,去滓,煎至一盏 .入蜜半两,煎和为膏。每至夜卧时点之,早晨不得点。
混睛外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