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明散

来源

《本草纲目拾遗》卷九引《眼科要览》。

组成

蛔虫一条(童子口中吐出者)

用法

用竹刀剖开,清水洗净,放新瓦上以炭火焙干,勿焦,为极细末,乌金纸包好;再用硼砂四两,将蛔末包藏其中,七日取出。以骨簪蘸药 点眼,一日三次;后将骨簪脚拨去眼中翳膜,热水洗之,少顷又点。

主治

翳膜遮睛,瞽者亦可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