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治准绳•类方》卷七。
桑条
于二三月间采嫩者,晒干,净器内烧过,令火自灭成白灰,细研。每用三钱,入瓷器或银器中,以沸汤泡打转,候澄,倾清者,入于别器内更澄,以新棉滤过极清者。置重汤内令热,开眼淋洗,逐日一次。
内外障翳膜赤脉昏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