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生秘剖》卷四。
熊胆 鲭胆 鲤胆 猪胆 羊胆 川蜜各等分
上将胆、蜜入银铫或铜铫中,微火熬成膏,取起用瓷盒藏之,出火毒。点眼。
一切火热赤眼,流泪烂弦,怕热羞明,或痛或痒。
五胆之苦足以胜热,川蜜之润足以济火。且胆者甲木之精也,蜜者百花之精也,皆有荣润乙窍之妙焉。